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湖北省出台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逐步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校外供餐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逐步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保障师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
《规范》指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校外供餐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供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有需求的学校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公开对外招标采购制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
《规范》明确了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人员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原料贮存、食品加工制作、留样配送,以及学校食品接收和查验、食品留样、信息公开公示、宣传教育等均作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明确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实行“双留样”管理制度。
例如,依规定,校外供餐单位理应当保证食材新鲜,不应采购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类、河豚鱼、织纹螺以及泡发时间过长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裱花蛋糕。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校外供餐单位烧熟后的食品,在冷藏温度以上、60摄氏度以下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烧熟后至食用时间需超过2小时的,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摄氏度以上(热藏),且其食用时限不允许超出4小时。
《规范》对校外供餐单位的选择和退出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校外供餐单位需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鼓励校外供餐单位使用“互联网(物联网)+封签”等技术,确保配送过程安全。
《规范》创新社会共治监督模式,明确学校应大力推行家长“双随机陪餐”制度(随机抽取陪餐家长、随机选定陪餐时间),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供餐满意度测评,组织2次家长代表对校外供餐单位做抽查走访。对也许会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规范》还明确了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食品资讯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双鸭山:全力护航开学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护航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
浙江这2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日程发布!2025第八届食品科学技术创新论坛,4月9-10日,80+行业专家,1000+参会嘉宾,相约上海
日程发布!2025第八届食品科学技术创新论坛,4月9-10日,80+行业专家,1000+参会嘉宾,相约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