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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来源:华体汇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5-04-29 16:44:43

  2024年全年,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9047件,其中投诉8345件,举报702件。截至目前已办结8914件,办结率为98.53%,共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经济损失81.55万余元。

  从时间上来看,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呈上涨的趋势,第四季度有所回落。第一季度投诉举报量为2244件,第二季度增长至2323件,第三季度进一步上升至2492件,第四季度降至1988件。这一波动根本原因是中卫市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游客数量受天气影响较大,夏秋季游客较多,春冬季游客较少,导致投诉举报数量与游客数呈现正相关性。

  从受理投诉举报渠道来看,来自全国12315平台2084件,占总量的23.04%;12345市民热线%;通过邮寄信件、来人来访、信访、人民网留言等其他渠道309件,占总量的3.41%。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到的投诉举报数量较多,说明消费者倾向于使用该平台做维权,也体现了平台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以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的及其重要的作用。通过12345市民热线接到的投诉举报数量占比最高,表明消费者在遇到消费问题时,更倾向于通过这一便捷、高效的渠道进行反映。其他渠道包括邮寄信件、来人来访、信访、人民网留言等,虽然这些渠道接到的投诉举报数量相对较少,但它们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了多渠道维权途径。特别是人民网留言等网络渠道,体现了互联网在消费者维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行政行政管辖区域看,沙坡头区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4308件,占全市投诉举报总量的47.62%。中宁县全年受理投诉举报3433件,占全市投诉举报总量的37.95%。海原县全年受理投诉举报1306件,占全市投诉举报总量的14.43%。

  (一)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类别是:食品安全2490件,占比29.84%;商品售后服务1222件,占比14.65%;产品质量类917件,占比10.99%;不正当竞争452件,占比5.42%;价格437件,占比5.24%;合同类198件,占比2.38%。

  (二)从商品投诉来看。商品投诉共5796件,投诉量较大的商品主要有:食品3305件,占比57.02%;服装、鞋帽442件,占比7.63%;家居用品287件,占比4.94%;交通工具194件,占比3.34%;家用电器183件,占比3.15%。

  (三)从服务投诉来看。服务投诉共2549件,投诉量较大的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1059件,占比41.54%;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84件,占比7.22%;教育、培训服务133件,占比5.23%;销售服务110件,占比4.33%;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07件,占比4.20%;维修服务86件,占比3.37%;停车服务79件,占比3.09%。

  2024年共接到举报702件,较上年同期1721件减少59.21%。举报量下降说明市场监管部门前期的各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商家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同时存在部分消费者选择以投诉而非举报方式解决问题的情况。从举报数量来看,主要举报的违法行为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43件,占比24.78%;不正当竞争行为135件,占比23.4%;广告违法行为100件,占比17.33%;不正当竞争行为135件,占比13.40%;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44件,占比7.63%;产品质量违法行为34件,占比5.89%;地理标志违法行为19件,占比3.29%;价格违法行为17件,占比2.95%。

  食品安全问题投诉量2490件,在投诉总量中占比29.84%,举报量为143件,占举报总量的24.78%,在投诉举报中占比最大,主要涉及预包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未按规定条件保存、食品中发现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成因:1.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和诚信自律意识还不到位,食品经营者法规意识淡漠。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缺乏深入了解,忽视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2.食品安全基础薄弱。中卫市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小作坊、小摊点和小经营店,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还不完善,日常管理不规范,设施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差。3.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的难度大,同时,当前基层监管所人员配备不足,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盲点。4.源头管控还需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环节是关键,但源头管控措施不够精准有效,如:农兽药残留、食品非法添加等问题在源头出现,上市后监管难度大增。5.消费者关注度和维权意识提高,而经营者对消费者关注度预估不足,未重视标签等问题对品牌形象与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售后服务问题成因:1.经营者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商家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销售上,认为售后服务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对售后服务重视程度不够。2.经营者成本考量。为了降低经营成本,部分商家缩减售后服务投入,如减少售后服务人员数量、降低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标准等,这直接导致售后服务质量下降,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3.售后体系不完善。许多商家缺乏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标准和流程,这使得售后服务人员在处理问题时缺乏依据,操作不规范,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4.消费者期望提高、要求标准高。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仅关注产品本身的质量和价格,还对售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售后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服务过程中的任何瑕疵都更加敏感。一旦售后服务未能达到他们的期望,就容易引发投诉。

  投诉举报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增多。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收到的投诉举报中单人投诉举报超过5次的有44人,其中投诉举报数量最多达14次。这类投诉举报均为短时间内大量投诉,投诉商品绝大部分为预包装食品,投诉举报内容同质化严重,问题多为标签标识问题、过期食品等,诉求内容大部分为赔偿损失、退赔费用,并且要求奖励。

  职业索赔人增多成因:1.市场环境因素。中卫市食品行业小作坊、小摊点和小经营店占比大,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低,这些经营主体管理不规范,经营者对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不了解,进货查验不严格,食品安全问题相对多发,为职业索赔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食品小作坊可能因设施简陋、管理随意,导致食品出现过期、变质等情况,易被职业索赔人盯上。2.法律漏洞与利益驱动。部分职业索赔人受利益驱使,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带和商家息事宁人的心理,进行恶意索赔。现行法律法规在界定正常维权与恶意索赔方面存在一定模糊性,使得职业索赔人有机可乘。3.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量存在薄弱环节,职业索赔人选择在察觉到监管的薄弱环节,寻找“问题”商品,通过投诉举报获取利益。同时,监管部门对职业索赔人行为的甄别能力和监管力度有待提高,未能及时有效遏制恶意投诉举报行为。4.商家应对能力不足。许多商家缺乏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对投诉举报的经验,面对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部分商家因害怕影响经营或不了解应对方法,往往选择妥协赔偿,这进一步助长了职业索赔人的行为。5.执法人员应对职业索赔难度大。一方面,职业索赔人行为隐蔽,常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投诉举报,且法律对正常维权与恶意索赔界定模糊,执法人员判断缺乏依据。另一方面,应对流程复杂,调查取证难,其证据或存真实性问题,处理程序需兼顾多方。此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足,对职业索赔常见手段及新方式掌握不全,遇新情况往往不知所措。

  1.强化全链条监管。构建从源头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完整严密监管体系。种植养殖环节严控农药、化肥使用;生产加工环节审查企业资质与生产条件;运输储存环节规范冷链物流与仓储管理;销售环节加强市场等场所监管,把控进货与销售质量。

  2.加大监督抽检。增加日常还能让频次,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重点区域和企业重点监管。依据季节和食品种类,制定科学抽检计划,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快速准确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3.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对涉及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形成各部门紧密协作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4.开展生产经营者培训。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法规与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和监管人员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其法律与责任意识。

  5.进行消费者科普宣传。通过社区、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食品选购、储存等常识,宣传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6.实施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违法情况。对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市场准入等,提高违法成本,促使企业合规经营。

  1.督促商家完善标准流程。督促商家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制定详细手册,明确咨询、投诉处理、维修、退换货等各环节规定与要求。如规定售后人员在接到消费者咨询或投诉后,需在特定时间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同时明确维修服务质量标准与保修期限。

  2.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商家强化对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涵盖产品知识、维修技能、沟通技巧及服务态度等方面。定期组织培训课程与考核,确保服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为消费的人提供优质服务。

  3.引入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售后服务评价平台,通过消费者评价与第三方评估,对商家服务质量从响应速度、解决问题效果、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打分评价,并在相关平台公示。以此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家,激励商家提升服务质量。

  4.监管处罚机制。健全监管制度,针对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商家,依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且多次被投诉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进一步规范商家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1.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正常消费维权与恶意索赔行为的界限,细化相关法律条款,使执法部门在处理职业索赔人相关案件时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对于恶意索赔、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2.加强甄别与监管。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人身份和行为的甄别。对于明显具有职业打假特征且存在恶意索赔嫌疑的案件,要仔细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建立职业索赔人信息库,对频繁进行恶意投诉举报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管。

  3.引导合。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提高消费者对正常消费维权和恶意索赔行为的辨别能力。同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市场监督,但要明确维权的方式和界限。

  4.加强部门协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对于职业索赔人涉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打击合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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