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安徽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布告,正式发布《安徽省食物安全区域规范 食物小作坊卫生规范》。该规范将于9月16日在全省施行,是安徽省食物小作坊范畴首个强制性食物安全当地规范。
食物小作坊是指有固定出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出产加工规划小、出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略,出产加工传统、特征食物的出产经营者。该规范规则了食物小作坊出产加工场所、设备、卫生办理等基本要求。
该规范清晰,出产加工场所应与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化学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分散性污染源坚持安全间隔,不受污染源污染。直接进口食物加工场所的质料清洗与加工区、生食与熟食区、内包装与外包装区应进行相对有用分隔。
食物小作坊顶棚、墙面、地上应选用无毒、无异味资料制作。食物热加工场所天花板离地上宜2.5米以上。需常常冲刷的场所应设置排水设备,确保排水疏通。出产加工场所应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备,出产场所或出产车间进口处应设置更衣室。
直接从事出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应获得食物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操作人员坚持个人整齐,穿戴洁净的作业衣、帽、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不喷洒香水。
依据要求,食物小作坊不该出产加工食物添加剂,乳制品、罐头制品、饮料等食物,保健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婴幼儿配方食物,选用非固态法发酵工艺出产的白酒以及国家、省和设区的市制止出产加工的其他食物。
出产加工的食物包装或许容器上应当照实标示食物的称号、成分或许配料表、出产日期、保质期和食物小作坊的称号、出产地址、联系方式、挂号证编号。对被召回的食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许予以毁掉,避免其再次流入商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许说明书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而被召回的食物,应采纳能确保食物安全、且便于从头出售时向顾客明示的补救措施。
据统计,到2020年末,安徽省归入监管的食物小作坊共8780户,占全省食物出产主体的46.2%。规范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我省食物小作坊进一步规范出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推进食物小作坊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展开。下一步,全省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将结合食物小作坊3年整治提高举动,加强规范的宣贯训练和催促施行作业,并将当令对规范展开盯梢点评,推进规范在实践中逐步齐备。(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