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汇app入口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蔬菜
质检总局:严禁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来源:华体汇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4-07-18 22:28:19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姜雪丽、齐中熙)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公司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通知指出,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仅存在食品安全卫生隐患,侵害了众多购买的人的知情权,也扰乱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影响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通知》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公司应当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公司处理回收食品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回收食品的登记和销毁情况。发现企业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10月1日起生产企业将不得使用食品QS标志改为全方面执行“SC”标志

下一篇:潍坊高密:开饭店办营业执照 免费业务得“花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