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副食食材配送供货商收购项目,比选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有比选条件,现对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副食食材配送供货商收购项目进行揭露比选。
2.2、比选内容: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副食食材配送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能要求。
2.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收购包含米、食用油、饮料、调味品、日常消耗品、干货以及杂项产品等物资的供给及配送。
2.5、项目总金额:92万元(预算为预评价,因本项目物资供给人数和商场行情报价的不确定性,结算以收购人实践收购金额为准。)
3.1 参选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挂号的法人,依法获得企业营业执照,而且证书处于有用期;
3.2 参选人具有食物出产许可证或食物运营许可证或食物流转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用期内;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歇业、无法清偿到期债款或破产状况,且企业或企业财物未被重组、接收或冻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别比选或许未划分包其他同一项目比选;
3.6 参与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名单的参选人(以信誉我国网站查询为准);
5.1凡有意参与参选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节假日、双休日歇息,逾期不予受理),带着下述材料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价格为400元/份,售后不退)及相关材料:
②食物出产许可证或食物运营许可证或食物流转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历证明原件及查验自己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查验自己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上述材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五颜六色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切复印件须悉数加盖参选单位赤色印鉴装订成册,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笔迹、公章印鉴明晰。
6.1递送参选文件的截止时刻(参选截止时刻)为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刻)。
6.2逾期送达的或许未送达指定地址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符号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身参与参与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