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汇app入口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蔬菜
常见餐饮食品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汇总!(下)
来源:华体汇app入口    发布时间:2025-04-17 16:24:51

  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经营者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未取得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污秽不洁的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案例: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辣子鸡”,经过检验,该食品不合格项目是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的限量规定,该食品公司对抽样检验没有异议。该食品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合格辣子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五万元;(2)没收不合格食品辣子鸡112盒;(3)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4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案例:某局执法人员查看网上转载一段关于某莱士违规经营食品的视频,该食品内容为该店一个服务人员用销售食品的工具家去垃圾后有用于夹取直接入口的食品销售的,随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做出详细的调查,初步核实网上所载的视频内容属实。该局要求某莱士餐厅进行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案例:某餐饮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同时未依规定显著标示的情况下使用转基因食用油。该餐饮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和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某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案例:某局执法人员对某餐厅进行全方位检查时,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在其经营场所内查获下列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魔法鸡块10袋(保质期为12个月);霸王火鸡条1袋(保质期18个月)等。该局对餐厅使用不好错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的行为,进行如下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

  案例:某局执法人员对某羊肉汤锅进行日常检查时,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在其经营场所内查到165瓶雪花啤酒未标明生产日期,规格:500ml/瓶。该局执法人员请示主管领导后对涉案物品进行了扣押。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求该店提供进货凭证,该店未能提供。该局认为门店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的啤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对该店处罚如下:没收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雪花啤酒165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这个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的人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案例:某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公司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查获该公司销售的习酒牌白酒30瓶,该公司销售的白酒经过习酒公司产品鉴定,属于假酒。该餐饮公司销售的白酒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该局对某餐饮公司作出如下处罚:没收侵犯习酒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30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000元;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犯权利的行为成立的,责令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大多数都用在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犯权利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篇:海原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不合格食物核对处置状况的布告(第五期)

下一篇:【监管一线】前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大排查